(1)澆注料施工前應嚴格進行如下內容的檢查:
①檢查待澆注設備的外形及清潔情況;
②檢查施工機具的完好情況,振搗工具等必須有完好備件
③檢查鐳固件型式、尺寸、布置及焊接質量,金屬錯固件必須做好膨脹補償處理;
④檢查周圍耐火磚襯及隔熱層的預防澆注料失水措施
⑤檢查澆注料的包裝和出廠日期,并進行預實驗檢査是否失效;
⑥檢查施工用水,其水質必須達到飲用水的質量。
凡上述項目檢查不合格時應處理合格后方可施工。過期失效的材料不得使用澆注料施工中要確保不停電,不中斷施工。
(2)澆注料施工用模板可用鋼板或硬木板制成。模板要有足夠強度,剛性好,不走形,不移位,不漏漿。鋼模板要涂脫模劑,木模板要刷防水漆。重復使用的模板要先清洗,再涂漆方可使用。
(3)澆注料的加水量應嚴格按使用說明書控制,不得超過限量。在保證施工性能的前提下,加水量宜少不宜多。
(4)澆注料攪拌時間應不少于5min。操作時要使用強制式攪拌機。攪拌時宜事先干混,再加入80%用水量的水攪拌,然后視其干濕程度,徐徐加入剩余的水繼續攪拌,直到獲得適宜的工作稠度為止。攪拌不同的澆注料時應先將攪拌機清洗干凈。
(5)澆注料必須整桶整袋地使用。攪拌好的澆注料一般在30min內用完。在高溫干燥的作業環境中還要適量縮短這一時間。已經初凝甚至結塊的澆注料不得倒入模框中,也不得加水攪拌再用
(6)倒入模框內的澆注料應立即用振動棒分層震實,每層高度應不大于300mm,振動間距以250mm左右為宣。振動時盡量避免觸及錯固件,不得在同位置上久振和重振。看到澆注料表面返漿后應將振動棒緩慢抽出,避免澆注料層產生離析現象和出現空洞。澆注完成后的澆注體,在凝固前不能再受壓與受振。
(7)大面積澆注時,要分塊施工。每塊澆注區面積以1.5m2左右為宜。膨脹縫要按設計留設,不得遺漏。膨脹縫應留設在錨固件間隔的位置。
(8)待澆注料表面干燥后,應立即用塑料薄膜或草袋將露在空氣中的部分蓋嚴。初凝到達后要定期酒水養護,保持其表面濕潤。養護時間至少兩天,第一天內要勤酒水。澆注料終凝后可拆除邊模繼續酒水養護,但承重模板須待強度達到70%以后方可拆模。
(9)模板拆除后應及時對澆注體進行檢查。發現蜂窩、剝落和空洞等質量問題要及時處理與修補。問題嚴重時要將缺陷部位鑿去,露出錯固件,再用同質量的搗固料填滿搗實,繼續養護,禁止用水泥灰漿抹平來掩蓋問題。